再生行〔2012〕28号
轉發省商務廳《轉發商務部辦公廳關于(yú)開展
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調查的(de)通知》的(de)通知
各會員單位:
現将省商務廳《轉發商務部辦公廳關于(yú)開展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調查的(de)通知》(皖商流通函〔2012〕34号,以(yǐ)下簡稱《通知》)轉發給你們,請按照《通知》要(yào / yāo)求,積極與各市商務局聯系,認真組織部署,安排專人(rén)負責,配合有關調查工作,積極建言建策,确保調查工作按時(shí)按質完成,爲(wéi / wèi)再生資源行業持續、健康、協調發展做出(chū)貢獻。
調查工作如需幫助,可聯系協會秘書處。
二0一(yī / yì /yí)二年五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