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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(yú)公布《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》以(yǐ)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》的(de)公告
2022-01-11 09:19:41   來(lái)源:   評論:0 點擊:

财政部 稅務總局 發展改革委 生态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

    爲(wéi / wèi)培育壯大(dà)節能環保産業,推動資源節約高效利用,現發布《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》和(hé / huò)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》,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    一(yī / yì /yí)、《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》和(hé / huò)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    二、企業從事屬于(yú)《财政部 國(guó)家稅務總局 國(guó)家發展改革委關于(yú)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試行)的(de)通知》(财稅〔2009〕166号)和(hé / huò)《财政部 國(guó)家稅務總局 國(guó)家發展改革委關于(yú)垃圾填埋沼氣發電列入<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試行)>的(de)通知》(财稅〔2016〕131号)中目錄規定範圍的(de)項目,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優惠期的(de),可按政策規定繼續享受至期滿爲(wéi / wèi)止;企業從事屬于(yú)《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》規定範圍的(de)項目,若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第一(yī / yì /yí)筆生産經營收入,可在(zài)剩餘期限享受政策優惠至期滿爲(wéi / wèi)止。
    三、企業從事資源綜合利用屬于(yú)《财政部 國(guó)家稅務總局 國(guó)家發展改革委關于(yú)公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08年版)的(de)通知》(财稅〔2008〕117号)中目錄規定範圍,但不(bù)屬于(yú)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》規定範圍的(de),可按政策規定繼續享受優惠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
    四、稅務機關在(zài)後續管理中,如不(bù)能準确判定企業從事的(de)項目是(shì)否屬于(yú)《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》,以(yǐ)及資源綜合利用是(shì)否屬于(yú)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》規定的(de)範圍,可提請省級以(yǐ)上(shàng)(含省級)發展改革和(hé / huò)生态環境等部門出(chū)具意見。
    五、《财政部 國(guó)家稅務總局 國(guó)家發展改革委關于(yú)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試行)的(de)通知》(财稅〔2009〕166号)、《财政部 國(guó)家稅務總局 國(guó)家發展改革委關于(yú)公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08年版)的(de)通知》(财稅〔2008〕117号)以(yǐ)及《财政部 國(guó)家稅務總局 國(guó)家發展改革委關于(yú)垃圾填埋沼氣發電列入<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試行)>的(de)通知》(财稅〔2016〕131号)自2022年1月1日起廢止。
附件:
    
1.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

    2.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

财政部 國(guó)家稅務總局 國(guó)家發展改革委 生态環境部

2021年12月16日


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











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(2021年版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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