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5日,工信部、國(guó)家發改委與生态環境部聯合印發《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》(下稱《方案》)。
《方案》提出(chū),“十四五”期間,有色金屬産業結構、用能結構明顯優化,重點品種單位産品能耗、碳排放強度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降低,再生金屬供應占比達到(dào)24%以(yǐ)上(shàng)。“十五五”期間,有色金屬行業用能結構大(dà)幅改善,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達到(dào)30%以(yǐ)上(shàng),綠色低碳、循環發展的(de)産業體系基本建立。
《方案》從優化冶煉産能規模、調整優化産業結構、強化技術節能降碳、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和(hé / huò)建設綠色制造體系五方面爲(wéi / wèi)着力點,提高全産業鏈減污降碳協同效能,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發展格局,确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标。
《方案》要(yào / yāo)求,引導行業高效集約發展,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(hé / huò)規範發展,促進要(yào / yāo)素資源向綠色低碳優勢企業集聚。完善國(guó)有企業考核體系,鼓勵企業開展兼并重組或減碳戰略合作。
同時(shí),強化激勵約束,利用現有資金渠道(dào),加大(dà)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力度。并研究将有色金屬行業重點品種納入全國(guó)碳排放權交易市場,通過市場化手段,形成成本梯度,促進行業綠色低碳轉型。
另外,《方案》還明确,發展綠色直接融資,支持符合條件的(de)綠色低碳企業上(shàng)市融資、挂牌融資和(hé / huò)再融資。有序推動綠色金融産品研發,支持發行碳中和(hé / huò)債券、可持續發展挂鈎債券等金融創新産品。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有色金屬行業低碳發展相關的(de)股權投資基金,推動綠色低碳項目落地(dì / de)。
優化冶煉産能規模方面,《方案》要(yào / yāo)求,緊盯能耗高、碳排放量大(dà)的(de)冶煉環節,鞏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果,在(zài)電解鋁行業前期工作基礎上(shàng),研究差異化減量置換政策;對于(yú)消費需求增量有限的(de)銅、鉛、鋅、氧化鋁等重點品種,強調防範冶煉産能無序擴張。
對于(yú)消費潛力較大(dà)的(de)工業矽、鎂等行業,強化政策引導,促進形成更高水平的(de)供需動态平衡。并發揮能耗、碳排放、環保等約束作用,通過提高新建和(hé / huò)改擴建冶煉項目準入門檻,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由“以(yǐ)量謀大(dà)”向“以(yǐ)質圖強”轉變。
調整優化産業結構方面,《方案》指出(chū),引導行業高效集約發展,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(hé / huò)規範發展,促進要(yào / yāo)素資源向綠色低碳優勢企業集聚。完善國(guó)有企業考核體系,鼓勵企業開展兼并重組或減碳戰略合作。推動有色金屬行業集中集聚發展,形成規模效益,降低單位産品能耗和(hé / huò)碳排放。
同時(shí),強化産業協同耦合,推動上(shàng)下遊産業協同發展和(hé / huò)跨行業耦合,促進要(yào / yāo)素資源共享,實現資源、能源價值最大(dà)化。到(dào)2025年鋁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(dào)90%以(yǐ)上(shàng)。支持有色金屬行業與石化化工、鋼鐵、建材等行業耦合發展,鼓勵發展再生有色金屬産業,實現能源資源梯級利用和(hé / huò)産業循環銜接。
《方案》還明确,加快低效産能退出(chū)。以(yǐ)節能降碳爲(wéi / wèi)導向,修訂完善《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和(hé / huò)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,淘汰有色金屬行業落後工藝技術裝備,加快落後産能依法依規退出(chū),爲(wéi / wèi)地(dì / de)方和(hé / huò)企業高質量發展騰出(chū)空間,集聚資源培育産業發展新動能。
強化技術節能降碳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(chū),加強關鍵技術攻關,明确2030年前重點技術研發、應用推廣方向;強化企業綠色低碳創新主體地(dì / de)位,鼓勵企業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,打造重大(dà)節能降碳改造示範應用,帶動行業整體能效水平提升。
支持行業龍頭企業建設有色金屬低碳創新載體,集合優勢力量開展共性關鍵技術、前沿引領技術攻關和(hé / huò)示範應用,推動企業持續優化工藝流程;通過技術研發一(yī / yì /yí)批、儲備一(yī / yì /yí)批、應用一(yī / yì /yí)批,爲(wéi / wèi)有色金屬行業節能降碳提供持續動力。
對于(yú)推進清潔能源替代,《方案》明确,控制化石能源消費,推進有色金屬行業燃煤窯爐以(yǐ)電代煤,提升用能電氣化水平。支持企業參與光伏、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和(hé / huò)氫能、儲能系統開發建設。
同時(shí),鼓勵消納可再生能源,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,鼓勵企業在(zài)資源環境可承載的(de)前提下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(dì / de)區有序轉移,逐步減少使用火電的(de)電解鋁産能。支持企業參與以(yǐ)消納可再生能源爲(wéi / wèi)主的(de)微電網建設,支持具備條件的(de)園區開展新能源電力專線供電,提高消納能力。力争2025年、2030年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達到(dào)25%、30%以(yǐ)上(shàng)。
建設綠色制造體系方面,《方案》指出(chū),發展再生金屬産業,完善再生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和(hé / huò)綜合利用體系,引導在(zài)廢舊金屬産量大(dà)的(de)地(dì / de)區建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(dì / de)。鼓勵企業進口高品質再生資源,推動資源綜合利用标準化。到(dào)2025年再生銅、再生鋁産量分别達到(dào)400萬噸、1150萬噸,再生金屬供應占比達24%以(yǐ)上(shàng)。
《方案》要(yào / yāo)求,構建綠色清潔生産體系,建立綠色低碳的(de)供應鏈管理體系,實施清潔生産改造,采用綠色高效的(de)運輸方式,實現産品生産全流程低碳化。
同時(shí),要(yào / yāo)加快産業數字化轉型,統籌推進重點領域智能礦山和(hé / huò)智能工廠建設,建立具有工藝流程優化、動态排産、能耗管理、質量優化等功能的(de)智能生産系統,構建全産業鏈智能制造體系,利用信息化、數字化和(hé / huò)智能化技術,提升能源精細化管理水平,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。
《方案》還提出(chū)若幹保障措施。強化激勵約束方面,要(yào / yāo)利用現有資金渠道(dào),加大(dà)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力度。鼓勵地(dì / de)方對符合條件的(de)企業給予差别化政策。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,繼續實行電解鋁等冶煉産品進口暫定零關稅。并研究将有色金屬行業重點品種納入全國(guó)碳排放權交易市場,通過市場化手段,形成成本梯度,促進行業綠色低碳轉型。
加強金融支持上(shàng),《方案》明确,持續完善綠色金融标準體系,加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标準,健全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體系和(hé / huò)激勵機制,發揮國(guó)家産融合作平台作用,支持有色金屬行業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轉型升級。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,支持金融機構在(zài)依法合規、風險可控和(hé / huò)商業可持續前提下向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(de)重點項目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。
同時(shí),發展綠色直接融資,支持符合條件的(de)綠色低碳企業上(shàng)市融資、挂牌融資和(hé / huò)再融資。有序推動綠色金融産品研發,支持發行碳中和(hé / huò)債券、可持續發展挂鈎債券等金融創新産品。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有色金屬行業低碳發展相關的(de)股權投資基金,推動綠色低碳項目落地(dì / de)。
近期,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(de)政策頻出(chū)。10月31日,市場監管總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《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标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》提出(chū),到(dào)2025年,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标準計量體系基本建立。到(dào)2030年,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标準計量體系更加健全。到(dào)2060年,技術水平更加先進、管理效能更加突出(chū)、服務能力更加高效、引領國(guó)際的(de)碳中和(hé / huò)标準計量體系全面建成,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,有力支撐碳中和(hé / huò)目标實現。
11月8日,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建材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,其中提出(chū),“十四五”期間,建材産業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,行業節能低碳技術持續推廣,水泥、玻璃、陶瓷等重點産品單位能耗、碳排放強度不(bù)斷下降,水泥熟料單位産品綜合能耗水平降低3%以(yǐ)上(shàng)。“十五五”期間,建材行業綠色低碳關鍵技術産業化實現重大(dà)突破,原燃料替代水平大(dà)幅提高,基本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(de)産業體系。确保2030年前建材行業實現碳達峰。
11月11日,銀保監會發布《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(de)通知》強調,各公司應高度重視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工作,準确把握綠色保險定義及其内涵,緊密圍繞綠色發展理念,高質量地(dì / de)做好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工作。并要(yào / yāo)求各公司要(yào / yāo)加強綠色保險能力建設,強化綠色保險業務數據治理,優化信息系統建設,建立健全對綠色保險産品、綠色産業客戶和(hé / huò)綠色保險标的(de)的(de)識别及管理機制。